女性癲癇患者經歷著備孕、孕期、哺乳等特殊生理階段,因此抗癲癇藥物的選用關乎患者及其后代的健康。
本文從備孕、孕期、避孕、哺乳等階段講述女性癲癇患者的用藥注意事項,并將相關藥物進行總結(見下表)。
備孕
部分抗癲癇藥物可能影響生育功能,因此,對于尚未生育的患者應盡量避免使用可能影響生育功能的藥物,如丙戊酸類藥物等。
另外,除服用抗癲癇藥物之外,備孕及孕期女性癲癇患者需補充葉酸制劑。動物研究表明,抗癲癇藥物可降低血清葉酸水平,增加胎兒神經管缺陷的風險。新生兒畸形也與母體血清葉酸水平低有關。
所有育齡期癲癇女性在服用抗癲癇藥物期間應該補充葉酸。雖然對葉酸的劑量尚無明確的共識,但對有生育能力的婦女每日口服5mg葉酸是合理的。
孕期
抗癲癇藥物的使用與胎兒嚴重先天性畸形相關,如唇腭裂、心臟畸形(室間隔缺損,法氏四聯(lián)癥)、泌尿生殖缺陷(尿道下裂)、脊柱裂等,研究顯示不同的抗癲癇藥物致畸率存在一定的差異,且存在一定劑量相關性。
因此,孕期應該盡量選擇致畸率較低的藥物進行治療,但替換藥物時仍需權衡癲癇控制情況。另外,抗癲癇藥物的暴露也可能影響后代認知,如丙戊酸宮內暴露與兒童認知功能下降相關,該風險可能與劑量相關。
然而,丙戊酸鹽也可能對某些類型的癲癇有效,例如青少年肌陣攣性癲癇。應與患者和/或家屬充分討論在育齡期患者或妊娠期間使用該藥物的風險和獲益,以做出共同決定。
如對于已經處于孕期的服用丙戊酸的患者,如果發(fā)作控制良好,也不推薦臨時替換丙戊酸。
避孕
服用具有肝酶酶誘導性的抗癲癇藥物影響口服避孕藥的有效性,從而可能存在避孕失敗的風險,因此建議癲癇女性使用其他非口服藥物的方法進行避孕,如工具避孕等。
另外,口服避孕藥也可能影響抗癲癇藥物的濃度,進而影響抗癲癇藥物的療效,如含雌激素的避孕藥物均可降低血清拉莫三嗪濃度,導致癲癇控制惡化,因此,如果停用避孕藥時,可能需要調整拉莫三嗪的劑量。
經典抗癲癇藥物中的酶誘導劑主要有苯妥英、卡馬西平、苯巴比妥、撲癇酮等,新型抗癲癇藥物中奧卡西平也具有酶誘導特性。
哺乳
目前,尚無證據(jù)表明通過哺乳間接暴露抗癲癇藥物對后代有臨床顯著影響,哺乳的潛在風險應通過哺乳對新生兒和母親的獲益進行平衡,應向癲癇婦女咨詢母乳喂養(yǎng)的利弊。
撲米酮、左乙拉西坦、巴比妥類、苯二氮卓類、拉莫三嗪、加巴噴丁、托吡酯和唑尼沙胺很可能顯著滲透至乳汁中,因此對于服用這些藥物的患者,應該向患者詳細告知母乳喂養(yǎng)的利弊。
總之,女性癲癇患者作為特殊的患者群體,使用抗癲癇藥物時應該充分考慮妊娠、避孕、哺乳等特殊生理階段,合理用藥,孕前、孕中及產后定期監(jiān)測血藥濃度,及時調整藥物用量。
>>我國專家制定的《中國圍妊娠期女性癲癇患者管理指南》的用藥推薦:
1.、慮到女性生育的黃金年齡較短,且大多數(shù)低劑量AEDs的致畸風險較低,對于正在聯(lián)合治療的女性,臨床上并不建議完全停藥后再懷孕,而應依據(jù)患者的具體情況進行調整(D級推薦):
a.改為低劑量單藥;b.替換高致畸率藥物;c.維持原方案,但減少劑量。
2、建議在備孕時,優(yōu)先選擇新型AEDs,盡可能避免使用丙戊酸,盡量保持單藥治療的最低有效劑量(A級推薦)。
3、對于已經在使用丙戊酸的女性患者,建議重新評估,盡量改用其他AEDs替代后再考慮懷孕(C級推薦)。
4、計劃外懷孕且正在使用丙戊酸的女性,若發(fā)作控制良好,不推薦在妊娠期臨時替換丙戊酸,調整到較低劑量即可;若發(fā)作控制不佳,可嘗試用起效較快的新型AEDs進行替換,或添加新型AEDs,并維持較低的丙戊酸劑量(D級推薦)。
5、對于單藥AEDs治療的癲癇患者,鼓勵母乳喂養(yǎng)(B級推薦)。盡量避免使用苯巴比妥、苯二氮類和托吡酯;如為多藥聯(lián)合治療的患者,可考慮人工喂養(yǎng)(D級推薦)。